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
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高职分会
浙高职党研〔2012〕9号
关于公布2012年研究会科研立项项目的通知
各会员学校:
按照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精神,研究会于
根据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专家提出的建议和《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对立项项目结题作如下要求:
1、对课题实行奖励制,即对评选为优秀的重点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,对评选为优秀的一般项目给予500元的奖励。鼓励各会员学校对已被研究会批准立项的课题,本校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。
2、重点项目评为优秀的,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;一般项目评为优秀的,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。
3、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标注项目来源。
例:【课题项目】本文系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XXXX年课题“XXX”的阶段性成果。(课题编号:XXXX)
4、课题研究时间为期一年,如未能按时结题允许提交延期申请,延期仅限一年。如超过延期期限仍未结题,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将不予立项新课题。
5、延期课题不再参评优秀课题。
希各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调研,精心撰写,力争出成果,出精品。也希望未申请到立项的课题负责人能继续进行调研和撰写,将其调研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参加2012年下半年的年会论文评选。
附件: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12年度科研立项项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