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建与思政研究
关于做好2009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09-04-06   浏览次数:2956

浙高职党研[2009]3

 

关于做好2009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会员学校:

为推进高职院校党建、思政工作的研究和调研,给思政、党建工作线上的教师干部创建理论探讨和业务发展的平台,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,2009年将继续做好课题研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指导思想、立项原则

2009年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为: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以改革创新精神,围绕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,围绕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,提高广大会员单位教师干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能力和水平,构筑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阵地,为推进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本年度科研立项工作将重点支持在党建、思政、学生等工作一线的教师干部,课题立项审批中注重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,与学科建设、人才队伍建设的结合,鼓励学科交叉融合,鼓励教师干部创新探索。

 

二、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

2009年科研项目将实行自主申请、根据申请质量立项。为满足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和思政课题的研究需要,今年起,研究会对科研立项项目实行奖励制,即对评选为优秀的重点项目(一般为5个左右)给予1000元的奖励,对评选为优秀的一般项目(一般为10个左右)给予500元的奖励。鼓励各会员学校对已被研究会批准立项的课题,本校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。

 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经常务理事会研究,重点项目参考选题为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9年度课题研究方向》(浙高职党研[2009]2号文)的重点研究方向;一般项目参考选题为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9年度课题研究方向》(浙高职党研[2009]2号文)的一般研究方向。

(二)项目主持人须为各会员学校的在编(或正式)教师、干部,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,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,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,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离退休教师、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,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。

(三)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。项目组一般应由3名及以上人员组成。参与人员的学科、年龄结构合理,并进行科学分工,能够通力协作、如期完成科研项目。提倡各会员学校之间合作,加强科研团队的研究力量,提升科研水平。2所及以上院校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。

(四)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,创新性强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具体,研究方法先进可行,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;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。

(五)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,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。

 

 四、申报办法

(一)申报学校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,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。由各申请学校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,并按本通知和《浙江省职业技术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》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,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。应由书记(或分管党建、思政的院领导)签署意见,并承诺管理和保障意见。

(二)《浙江省职业技术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》一式5份,于5月底前报党建研究会秘书处。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为: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(邮编310018)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胡烨丹收。联系人:夏慧057186739093 13958011366,胡烨丹86739080,传真:86739160)。研究会将于2009年暑期前完成课题立项的审批和任务的下达,课题研究时间为20099月起至20108月止,课题结题及评奖情况将在2010年年会上公布和表彰。

(三)科研项目申请书可从党建研究会网站下载(网址:http://218.108.81.184/djxb/default.asp)。

附件: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

 

               2009331

附件: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

2013  浙江金融职业学院  版权所有  浙ICP备11036364-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