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建与思政研究
关于做好2007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07-03-26   浏览次数:1674

各会员学校:

为推进高职院校党建、思政工作的研究和调研,给思政、党建工作线上的教师干部创建理论探讨和业务发展的平台,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,2007年将继续做好课题研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指导思想、立项原则

2007年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为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、第十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,围绕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,重点围绕“建设和谐班子,推进和谐发展,构建和谐校园”这一主题,围绕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,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,深入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,提高广大会员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意识和能力,构筑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阵地,为推进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本年度科研立项工作将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、干部特别是在党建、思政、学生等工作一线的教师干部,课题立项审批中注重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,与学科建设、人才队伍建设的结合,鼓励学科交叉融合,鼓励教师干部创新探索。

 

二、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

2006年科研计划项目将实行自主申请、限额立项(A类立项一般为5项,B类立项一般为每个会员单位1项),项目类别包括:A类,研究会重点项目;B类,研究会一般项目。研究会对A类项目实行资助制,对B类项目实行奖励制。研究会对A类项目给予1000元的经费资助,希望申请到课题的会员学校给予配套经费支持。研究会对评选为优秀的B类项目(一般为10个左右)给予500元的奖励。

 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A类项目主要为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7年度课题研究方向》(浙高职党研[2007]2号文)中的重点研究课题,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(或副高级)专业技术职务。

(二)B类项目主要资助讲师(或相应职称)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。

(三)项目主持人须为各会员学校的在编(或正式)教工,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,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,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,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离退休教师、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,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。

(四)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。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。参与人员的学科、年龄结构合理,并进行科学分工,能够通力协作、如期完成科研项目。提倡各会员学校之间合作,加强科研团队的研究力量,提升科研水平。2所及以上院校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。

(五)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,创新性强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具体,研究方法先进可行,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;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。

(六)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,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。

 

 四、申报办法

(一)申报学校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,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。由各申请学校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,并按本通知和《浙江省职业技术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》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,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。应由书记(或分管党建、思政的院领导)签署意见,并承诺管理和保障意见。

(二)《浙江省职业技术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》一式5份,于5月底前报党建研究会秘书处。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为: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(邮编310018)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胡烨丹收。联系人:夏慧057186739093 13958011366,胡烨丹86739060 13857121606,传真:86739086)。研究会将于2007年暑期前完成课题立项的审批和任务的下达,课题研究时间为20079月起至20088月止,课题结题及评奖情况将在2008年年会上公布和表彰。优秀课题将推荐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》等杂志中发表。

(三)科研项目申请书可从党建研究会网站下载(网址:http://218.108.81.184/djxb/default.asp

 

附件: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20073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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